据临床数据统计,大约20%的孕妈妈都会在孕期遇到一个难以忍受的问题——皮肤瘙痒,这种因为孕期皮肤病带来的瘙痒让很多孕妈妈寝食难安,甚至没办法入睡。更可怕的是有些孕期皮肤病不仅影响母亲,而且会影响胎儿发育!严重时对胎儿有致命威胁!一定要警惕!
1、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
可能和遗传及雌激素的作用有关。临床上无原发性皮损,伴或不伴黄疸的皮肤瘙痒。常发生妊娠第4个月至末期,再次妊娠较易复发。本病对胎儿影响较大,可导致胎儿宫内窘迫、早产和死胎。严重者可引起孕妇维生素K缺乏,较易发生产后出血。
2、妊娠丘疹性皮炎
可发生于妊娠的任何时期,皮疹表现为泛发、孤立的直径为3-5mm大小的红色或暗红色丘疹。丘疹出现后,经7-10天即消退,而新皮疹不断发生,一直持续到分娩后才能痊愈。本病可危及胎儿生命。
3、妊娠瘙痒性荨麻疹性丘疹和斑块
主要累及初孕妇,多发生于妊娠末3个月,偶尔可于分娩后数天发病。皮疹常起始于下腹部妊娠纹和其周围,主要为红色风团样丘疹和斑块,可扩展累及臀、股部,但不累及上胸和面部。患者自觉剧烈瘙痒,影响睡眠。一般分娩后数天可自然缓解,再次妊娠很少复发,无孕妇及胎儿并发症。
4、妊娠痒疹
多见于多胎孕妇。早发型妊娠痒疹常在妊娠的半年内发疹,尤其见于妊娠的第3-4个月。好发于躯干上部、上臂及股部等处,身侧较多,两侧对称,为淡红色或正常皮色的丘疹。剧烈瘙痒,夜间尤甚。
5、迟发型妊娠痒疹
常在妊娠期之最后2个月发疹,尤多见于产前2周内。最早常发生在腹壁妊娠纹上,皮疹除与早发型相同之外,还可有丘疱疹及风团样皮疹。皮疹可迅速蔓延至全身。本病在分娩3周后会自然消退。
6、妊娠瘙痒性毛囊炎
常发病于妊娠的第4-9个月,皮疹广泛分布于躯干和四肢,表现为大量的红色毛囊性丘疹或脓疱,伴剧烈瘙痒,可能是雄激素诱发的痤疮样损害。常于分娩后2-4周内消退,再次妊娠时可复发,一般不影响孕妇和胎儿的健康。
孕期保持愉快的心情很重要,避免熬夜。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,尽量少食海鲜及辛辣刺激性食物。适当锻炼,合理饮食控制体重的平稳增加。注意皮肤的清洁卫生,加强皮肤保湿护理,避免搔抓等不当刺激。对于孕期皮肤病,一定要尽早去皮肤科就诊,尽可能避免因病情延误、不当刺激及错误用药导致不良的后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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